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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提醒!“挂靠代缴”社保?快停止!后果很严重
  • 所属类别:广州日报最新新闻资讯    发布日期:2022-5-30      浏览次数:1108
  • 重要提醒!“挂靠代缴”社保?快停止!后果很严重

    广州日报 2022-05-29

    社保挂靠代缴涉嫌违法违规


    现实生活中,一些没有工作单位的人为了享受社保待遇、取得买房买车资格、避免社保断缴等原因,通过找代缴公司挂靠社保,或者在亲戚朋友的公司挂靠社保,但其实双方并未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这种做法其实涉嫌违法。


    自2022年3月18日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办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就包括: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广东出手整治
    社保挂靠代缴


    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广东于2022年4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八大类行为
    2022年4月至12月,广东省人社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打击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违规办理参保和补缴社会保险费问题,重点打击以下行为: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单位或个人为单位、个人违规参保缴费提供组织、介绍、代理、伪造材料等服务;


    (二)在互联网开展违规代办补缴社保费宣传;


    (三)人社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组织违规办理参保补缴业务或者为他人违规办理参保补缴业务提供便利;


    (四)利用虚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院裁判等法律文书办理参保补缴;


    (五)伪造、变造知青身份档案办理补缴;


    (六)虚构劳动关系参加失业保险、伪造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骗取失业保险待遇;


    (七)灵活就业人员临近退休虚构劳动关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八)其他重大违规参保补缴社保费行为。
    图片


    广东省人社厅提醒,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并领取社保待遇是违法行为,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广东省社保基金监管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对此类情况开展核查。广大参保群众切勿存侥幸心理,需依法诚信参保缴费,以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勿以身试法,违规组织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缴费。

    广州市社保中心提醒


    广州市社保中心郑重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以下这些参保补缴行为涉嫌违法违规:


    1、挂靠参保,即参保人通过中介或其他途径挂靠在与其无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名下参保;


    2、虚构参保条件参保,即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参加社保;


    3、伪造证明材料补缴,即伪造个人信息、劳动合同、就业经历、工资银行流水、工资会计记账凭证、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书办理社保补缴;


    4、异地违法违规补缴转入广州市,即通过中介在异地违法违规补缴社保后转入广州市。


    违法违规参保或补缴后果很严重


    广州市社保中心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法违规参保补缴属于社保欺诈行为,社保相关部门和机构不予办理,已违规参保或补缴的时段也将删除,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


    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欺诈骗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领取的社保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违规参保或补缴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外,付出的高额中介费也难以讨回,甚至有所谓的中介公司以社保“代缴”“挂靠”为幌子来实施诈骗行为,出具虚假缴费凭证,实际上并没有办理社保。最后公司卷款跑路,个人则面临着代缴被骗、财产受损等后果。


    广州市社保中心特别提醒,违法违规参保和补缴后果严重,损失巨大;如有参保或补缴需求,应通过社保费征收部门咨询、办理。

    目前,针对灵活就业人员

    参保的好消息越来越多




    01
    职工医疗保险
    广东从2022年2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地参加职工医保。


    怎样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缴费基数和费率按各市政策执行,并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有关规定逐步调整。

    02
    养老保险

    广东省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从2021年5月1日起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参保地税务机关(深圳、东莞市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缴费申请,按规定申报缴费。


    03
    失业保险
    广东省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试行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广州、深圳等大湾区9市将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规定新业态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就业登记向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灵活就业人员自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当月起按月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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