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2023-07-27
7月27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简称《收费管理》)意见的公告,进一步规范广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30日,在此期间,公众可以提交意见。
记者获悉,本次修订保持现有政府指导价不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服务收费对应收费标准为 2.8 元/平方米、2.32 元/平方米、1.85 元/平方米、1.38 元/平方米、0.9 元/平方米。 同时,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物业服务收费从150 元/月降为80元/月。
综合考虑行业利润水平、其他城市收费标准、企业可承受能力等因素,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物业服务收费从150 元/月降为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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