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曾在新冠肺炎高风险人员活动的重点场所停留。请尽快向所在居委会报备,并前往就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七天三次核酸检测(三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请您前往做核酸检测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不要与其他人员接触,避免人群聚集,除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
如因未及时检测、隐瞒谎报,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急性症状,请及时就近就医(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有疑问请咨询属地街道、居委,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广州疾控提醒:
市民群众们在收到短信之日起
需进行7天3检(1、3、7天检测),
并同时开展自我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