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2024-05-21
近日,《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修订草案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稿”)公布并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在修订草案稿第三十五条中,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自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为确保错时共享停车的顺利实施,修订草案稿还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辖区的错时共享停车协商机制,组织、指导、协调停车供需各方协商共享停车事宜。
此外,修订草案稿也鼓励个人出租自有停车位实行错时共享停车。其中提到,个人可以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停车场管理者或者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实行错时共享停车。
在预约停车服务方面,为确保停车信息的透明度和实时性,修订草案稿强调,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应当实时向停车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泊位信息、收费标准。同时,实行预约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其管理者或物业服务企业也需为预约停车人及其驾驶的机动车出入停车场或物业管理区域提供便利。
修订草案稿仍在征求意见中,公众可在2024年5月28日前,通过三种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登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507号宝山大厦5楼 电话:020-37608422 18922350251 广州市同创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广州报纸登报网 粤ICP备08103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