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2024-06-28
近日,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通告》再次明确,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一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可全年申办。
《通告》明确,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以下简称“待遇领取人员”)应一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每次认证周期为12个月,认证周期自最近一次认证通过时间的次月开始计算。待遇领取人员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查询本人最近一次认证时间,查询结果显示有效期在2024年内的人员,请在本人认证周期内主动办理认证。
认证方式多样。《通告》介绍,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粤省事”“穗好办”或“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或“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进行远程人脸识别认证,或就近前往政务服务网点通过“粤智助”政务服务一体机、“裕农通”智慧终端自助人脸识别办理资格认证,也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各街镇社保经办机构(退管办)柜台办理资格认证。
逾期未认证人员,将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根据《通告》,暂停待遇后,如待遇领取人员通过远程人脸识别认证并形成有效认证记录,企业退休人员补发时长在24个月(含)内或者城乡退休人员暂停待遇时长在12个月内(含)的,市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待遇领取资格后,将恢复发放养老金,并对之前暂停发放的养老金给予补发,属于该种情形的,待遇领取人员无需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养老金续发补发业务。
企业退休人员补发时长超过24个月或者城乡退休人员暂停待遇时长超过12个月的,待遇领取人员应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办待遇续发补发业务,需了解待遇审核进度可联系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此外,《通告》还明确,未能通过上述“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移动平台人员基础信息校验的待遇领取人员,要主动核验所持有效证件信息与社保系统登记的个人基础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的,请主动联系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申办个人信息修改业务,待个人基础信息更正后,可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资格认证业务。
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每月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提醒3个月内认证即将到期待遇领取人员办理资格认证。收到短信或电话的待遇领取人员,应尽快办理资格认证,如已认证到期但一直没有收到认证提醒短信,可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核查登记的手机号码,并更新社保系统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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