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2022-08-09
《细则》在“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入户”一章中提到,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条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具有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后,可向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申报办理入户手续。
目前,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受理页面显示,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人员,符合“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证的,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将户口迁入。
登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507号宝山大厦5楼 电话:020-37608422 18922350251 广州市同创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广州报纸登报网 粤ICP备08103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