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2023-12-20
《意见》明确,要严控校园商超的设置范围。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校园商超实施售卖商品清单管理,不得超许可范围加工烤肠、冷饮、奶茶、豆浆等食品。
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校园商超只能销售有相关许可、质量合格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食品;
禁止售卖“三无产品”;
不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
不得超许可范围加工烤肠、冷饮、奶茶、豆浆等食品。
中小学校售卖的食品类商品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和新鲜水果;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向学生销售玩具;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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