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高管股权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11月14日下午14:00召开的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一次性回购公司在职高管周剑华、曾松峰,合计93万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260.4万元,回购价格为2.8元/股。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已回购股份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8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157.629万股减少至30,064.629万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30,157.629万元减少至人民币30,064.629万元。公司董事会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或邮寄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作出之日起45日内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西路488号
联系人:王小珊
电子邮箱:176782600@qq.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邮寄信函或邮件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