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9年10月25日,我局在沙角39SJ#锚地查获“德鑫海5”号散货船,船上装载海砂一批,船员均未能提供海砂的合法来源证明,海砂已被我局依法扣押。
2019年10月28日,我局在东莞港国际集装箱三期码头查获“瑞康56”号散货船,船上装载海砂一批,船员均未能提供海砂的合法来源证明,海砂已被我局依法扣押。
2020年6月11日,我局在东莞金锚浮筒查获“泰联胜”号散货船,船上装载海砂一批,船员均未能提供海砂的合法来源证明,海砂已被我局依法扣押。
2020年6月11日,我局在广州南沙粮食通用码头查获“顺宏宇”号散货船,船上装载海砂一批,船员均未能提供海砂的合法来源证明,海砂已被我局依法扣押。
现请上述被扣押的海砂所有人或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对上述海砂进行处理。
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三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