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对已办理变更登记的民间组织单位予以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华穗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105G341154194,住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54号二楼自编203铺,法定代表人李霞)于2021年4月22日变更住所,变更前:广州市同福东路640号市二宫综合楼四楼,变更后: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54号二楼自编203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前:高等自学辅导、中小学文化课辅导(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开展的业务活动,必须在取得相关审批许可证后方能进行),变更后:中小学文化课、自学考试、高考辅导培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有关登记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或是在本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
广州市海珠区华穗教育培训中心
2021年5月13日